昆明软件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
发表权 :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
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
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
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
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
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权: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或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翻译权:
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展览权:
即公开陈列软件的权利。
表演权:
即公开表演软件的权利。
放映权:
即公开放映软件的权利。
广播权:
即通过无线方式公开传播软件的权利。
摄制权:
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软件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改编权:
即改变软件的内容、形式或用途的权利。
汇编权:
即将软件作品或者软件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
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软件著作权,旨在保护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软件作品被非法复制、分发或篡改。
建议
在软件开发完成后,及时申请软件著作权,以确保你的知识产权得到法律保护。
理解并行使这些权利,可以有效防止他人侵犯你的软件著作权。
定期更新和维护软件著作权,以适应软件的发展和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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