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具有以下性质:
抽象性:
软件是一种逻辑实体,而不是具体的物理实体,具有抽象性。
无形性:
软件没有物理形态,只能通过运行状况来了解其功能、特性和质量。
定制性:
大多数软件是定制的,满足特定用户的需求。
依赖性:
软件的开发和运行常常受到计算机系统的限制,对计算机系统有着不同程度的依赖性。
复杂性:
软件本身是复杂的,可能来自实际问题的复杂性或程序逻辑结构的复杂性。
无磨损性:
软件在运行和使用期间没有硬件那样的机械磨损和老化问题,但存在退化问题,需要多次修改与维护。
可移植性:
软件可以从某一环境转移到另一环境,具有可移植性。
可复用性:
软件开发出来的软件很容易被复制,形成多个副本。
功能性:
软件所实现的功能满足用户需求的程度,包括适宜性、准确性、互用性、依从性和安全性。
可靠性:
软件在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下维持其性能水平的能力,包括成熟性、容错性和易恢复性。
可用性:
软件在特定使用环境下为特定用户用于特定用途时所具有的有效性、效率和用户主观满意程度。
效率:
软件在规定条件下性能水平和所用资源之间的关系。
可维护性:
软件进行指定修改所需的努力,包括易分析性、可修改性、稳定性和可测试性。
可测试性:
软件能够及时、准确地确定其状态并隔离其内部故障的能力。
安全性:
软件具有避免对程序或数据的非授权故意或意外访问的能力。
环境适应性:
软件在其寿命期预计可能遇到的各种环境作用下能实现其所有预定功能和性能,或不被破坏的能力。
这些性质共同定义了软件的基本特性和要求,对于软件开发、测试、维护和部署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