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招标主要 属于货物类或服务类招标,具体归类取决于软件的成熟度和定制程度。
货物类招标
涉及已经开发完成、具备明确功能和规格的软件产品。
这些软件在市场上已经相对成熟,无需再进行大量的定制开发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释义,货物包括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其中也包括无形物品如软件。
因此,对于市场上已经成熟、无需进一步定制开发的软件,其招标通常被归类为货物类招标。
服务类招标
主要针对那些需要根据用户特定需求进行定制开发的软件项目。
这类软件在功能、界面、性能等方面往往有更加个性化的要求,需要软件开发团队提供定制化的服务。
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专门从事计算机软件的程序编制、分析等服务的软件开发被明确划分为服务类。
因此,对于按需定制的软件项目,其招标应归类为服务类招标。
混合属性项目的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遇到既有货物又有服务的混合项目。
成熟软件多归为货物类招标,而按需定制软件则可能归为服务类招标。
建议
在进行软件招标时,应根据软件的具体情况(如成熟度、定制需求等)选择合适的招标类别,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软件的性质和需求,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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